市場監管總局關于6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6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第3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飲料、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和速凍食品等12大類食品802批次樣品,檢出其中食用農產品、飲料、餅干、水果制品等4大類食品6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等。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廣西、貴州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天貓拜愛旗艦店(經營者為河北省石家莊旺崇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海新食品有限公司龍海分公司制造的鹽味梳打(餅干),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天貓西游樂園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淮安澤之森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淮安市水之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乳酸(乳酸菌味風味飲料)(藍莓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貴州省遵義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貴州省遵義市玖玖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精制瘦肉(豬肉),地塞米松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桂林紅嶺路分店銷售的豆角(豇豆),經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水胺硫磷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龍坑王承平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小米椒,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忠鑫預包裝食品零售店銷售的、標稱廣西賀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十制山楂,經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西賀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特此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1月4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6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第3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飲料、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和速凍食品等12大類食品802批次樣品,檢出其中食用農產品、飲料、餅干、水果制品等4大類食品6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等。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廣西、貴州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天貓拜愛旗艦店(經營者為河北省石家莊旺崇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海新食品有限公司龍海分公司制造的鹽味梳打(餅干),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天貓西游樂園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淮安澤之森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淮安市水之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乳酸(乳酸菌味風味飲料)(藍莓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貴州省遵義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貴州省遵義市玖玖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精制瘦肉(豬肉),地塞米松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桂林紅嶺路分店銷售的豆角(豇豆),經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水胺硫磷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龍坑王承平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小米椒,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忠鑫預包裝食品零售店銷售的、標稱廣西賀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十制山楂,經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西賀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特此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1月4日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試行特種設備安全沙盒監管制度的通告(2025-04-18)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管理規則》的公告(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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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管理規定》的公告(2025-04-15)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下達2024年度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訂計劃項目的通知(2025-04-11)